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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提升我市大型商場超市火災防控能力,根據國務院安委辦、省安委辦和市安委辦《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三亞商務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全市大型商場超市進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現狀,及時化解安全風險,消除安全隱患,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措施,不斷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18年8月—10月。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成立大型商場超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冼國劍市商務會展局局長
副組長:孫器東市商務會展局副局長
楊春玲市商務會展局副局長
傅瓊市商務會展局副調研員
田東升市商務會展局副調研員
成員:袁君建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陳睿局辦公室主任
吉才冠市場秩序科科長
陳運瓊服務業發展科科長
吳白沫招商科科長
黃才市場體系建設科科長
苑錚會展科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場體系建設科,辦公室主任由孫器東副局長兼任,聯系電話:88279111,傳真:88253798。
四、整治范圍
全市2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場超市,具體為:三亞夏日百貨廣場、三亞國際購物中心、三亞市解放路步行街、三亞明珠實業有限公司、三亞一方百貨廣場、海棠灣國際免稅城、三亞勝利購物廣場、三亞金潤陽光購物廣場、三亞寶盛百貨廣場等。
五、整治重點
(一)建筑使用功能
1.大型商場超市建筑實際使用功能是否與設計功能一致。
2.經過特殊消防設計的,是否按原設計文件要求落實相關針對性技術措施。
3.內部裝修改造是否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導致建筑耐火等級、安全疏散、消防設施設置等不符合要求。
(二)建筑消防設施
1.是否按消防技術標準或經過批準的特殊消防設計文件設置消防設施。
2.是否對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驗維修,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3.自動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報警、控制、模擬滅火測試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火分隔設施
1.防火分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或經批準的特殊設計文件要求。
2.防火門、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是否完整有效。
3.建筑外墻設置外裝飾面或幕墻時,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層樓板處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四)消防安全管理
1.各大型商場超市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確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部門。
2.從事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的機構是否具備相應資質,經維修、保養的建筑消防設施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是否違規出具虛假、失實文件。
3.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員是否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取得中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4.是否逐層樓、逐區域、逐級、逐崗位明確重點崗位人員和員工的消防安全職責。
5.是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是否落實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6.是否違規住人、違規設置庫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貨物。
7.是否制定并嚴格執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8.電動車是否嚴格執行“六不準”,落實集中停放規范管理。
(五)滅火救援條件
1.建筑外墻是否違規設置影響逃生、自然排煙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是否根據需要設置滅火救援窗,有否有明顯標識。
3.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是否滿足火災撲救要求。
4.微型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建設是否符合標準和有關規定,是否落實管理、訓練、值守、聯動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備處置初起火災能力。
六、整治措施
(一)嚴密防火分隔。防火分區不合理的應重新劃定、設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的,應按規范要求采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門、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損壞的,應及時修復,保證完整有效。管道井管道縫隙未進行防火封堵或封堵不嚴的,應使用不燃材料在各層進行封堵。建筑外墻設置外裝飾面或幕墻時,其空腔部位應在每層樓板處采用防火封堵材料進行封堵。
(二)加強設施維護。大型商場超市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并定期維護保養,定期組織對電氣系統進行保養和檢測,每月對自動排煙窗聯動開啟功能進行全數測試,及時拆除影響逃生、自然排煙和滅火救援的外墻障礙物,在滅火救援外窗設置明顯標識。
(三)實施智能管控。大型商場超市應接入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在主要進出口、人員密集部位安裝客流監控設備,使用燃氣的部位應設置燃氣泄漏報警和自動切斷裝置,具有電氣火災危險的場所應設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利用手機APP實時動態查看消防設施運行狀況。
(四)壓實主體責任。大型商場超市應成立由建筑主要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單位法定代表人為組長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與各經營主體、使用單位逐一簽訂責任書,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至少配備一名專業管理人,鼓勵聘用注冊消防工程師,專職負責消防安全。
(五)建強消防隊伍。大型商場超市微型消防站應經過當地消防部門拉動測試,有條件的應建專職消防隊,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區域聯防聯控,建立與現役消防隊聯勤聯動機制。
(六)加強宣傳培訓。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大型商業綜合體火災危險性,大力普及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知識,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大型商場超市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全員消防培訓和演練,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控制室人員須取得中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七)強化監督執法。對經過專家評審并投入使用的大型商場超市,應逐條梳理其特殊消防設計及相關針對性技術措施,作為重點檢查內容。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嚴格依法實施責令“三停”、行政拘留和臨時查封等處罰和強制措施。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大型商業綜合體,提請政府掛牌督辦。
(八)實施綜合治理。集中約談大型商業綜合體及其連鎖集團消防安全責任人,督促向社會公開承諾消防安全。對大型商業綜合體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曝光。對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以及未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維修、保養建筑消防設施的機構,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范疇,通報有關部門。
七、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1日—10日)
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迅速開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8月11日至10月15日)。
一是開展全面排查。組織大型商場超市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建立臺賬、列出清單、逐項整改。8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約談曝光。對大型商場超市消防安全責任人進行約談,督促落實防范責任措施。對排查發現的突出隱患,在主流媒體曝光。三是實施重點整治。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整改難易程度及危害后果進行分析研判,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
(三)總結鞏固階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開展大型商場超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形成工作總結于10月31日前報市大型商業綜合體專項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市安委辦)。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開展大型商場超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是落實國務院安委辦、省安委辦和市安委辦有關工作部署,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的重要舉措。各大型商場超市要重度重視,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抓緊、抓好,要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認真研究本單位在安全生產領域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制定有重點、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二)搞好宣傳動員。各大型商場超市、各科室要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采取多種措施,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廣泛深入宣傳報道。要引導廣大企業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支持開展大型商場超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主動舉報非法違規行為,切實增強安全自律意識。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嚴厲打擊非法違規行為。要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明確各單位的工作職責,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不力,特別是對專項整治階段后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的企業,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要嚴格事故查處,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和跟蹤督辦制度,對非法違規生產行為造成事故的企業,以及謊報瞞報事故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四)構建長效機制。要將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相結合,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相結合,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堅持標本兼治,緊緊抓住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及時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強化治本之策,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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